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964
3、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5、办学层次及形式: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6、招生类别:高职专科、成人专科、五年制高职。
7、联系人:毛磊
8、联系电话:(028)66006889
9、学院网址:http:/www.polus.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polus.edu.cn/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1、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身心健康适合在校学习。
4、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我院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3、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各专业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则,择优录取。艺体类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录取。
4、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5、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我院认定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6、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7、单独招生录取按照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