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章程

择校网

2022-03-14

  为保证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概况

  我校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四川省、广安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高校。

  (一)学校全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二、组织保障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在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就业、教学教研、纪检监察、财务后勤、学生管理、安全保卫、校企合作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处理、统筹协调工作等。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

四、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填报,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单独考试招生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网上报名阶段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在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一经缴纳,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资格。

  参加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分为普高类、中职类。由系统自动识别,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普高类考试,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不设调配志愿。对口招生类考生参加中职类考试,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不设调配志愿,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对考生进行录取时,只能填报符合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即美术教育、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只招收普高类的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和中职类的文化艺术类考生;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收普高类的理科考生和中职类的医药卫生类考生;小学教育专业只招收普高类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中职类的教育类考生;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专业只招收中职类的医药卫生类考生和普高类考生。考生不得填报专业类别不符合的专业志愿,填报无效。

  (三)资格审核

  我校按照考生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基础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为准。体检采用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在文化考试笔试结束后按相关要求进行。

  (二)考试地点

  文化考试: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技能综合测试: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技能综合测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须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认真配合我校搞好疫情防控工作。入校时须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随行人员及车辆不得入校。

七、录取

  (一)文化考试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

  (二)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的90%(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录取规则

  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平衡计划。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人数均不超过专业单招计划。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我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的高职专业。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9日-13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13日17:00前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扫描后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gazyzsb@163.com)并电话确认,或到我校招就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

  (二)2022年4月1日下午,考生熟悉考场。

  (三)2022年4月2日,考生在我校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

  (四)2022年4月4日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五)2022年4月4日-5日,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校教务处(滨江校区春晖楼209室,联系电话:0826-2256099)复查,逾期不予办理。

  (六)2022年4月6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控制线。

  (七)2022年4月9日-13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2022年4月15日,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不假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对考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我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26-2256168,2256160(兼传真)

  通信地址:滨江校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奎阁校区: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关庙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638000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我校网址:http://www.gavtc.cn

  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ga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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