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了,在这段时间的招生咨询中,学校的老师遇到了很多学生问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都有哪些,对此,老师做了如下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一下吧。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层次 | 招生人数 |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 中专专业 | 80 |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 中专专业 | 200 |
工业自动化仪表装配与维护 | 中专专业 | 80 |
化工分析与检验 | 中专专业 | 200 |
化工工艺 | 中专专业 | 50 |
商务文秘 | 中专专业 | 120 |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 中专专业 | 90 |
变配电设备运行维护 | 中专专业 | 80 |
电子技术应用 | 中专专业 | 100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 中专专业 | 50 |
工业自动化仪表装配与维护 | 中专专业 | 40 |
机床切削加工 | 中专专业 | 80 |
机械设装配与自动控制 | 中专专业 | 70 |
焊接加工 | 中专专业 | 150 |
机械设备维修 | 中专专业 | 200 |
环境保护与检测 | 中专专业 | 70 |
化工分析与检验 | 中专专业 | 100 |
生物化工 | 中专专业 | 70 |
化工工艺 | 中专专业 | 40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介绍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电机及电器装配、调试与维修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微特电机安装与维修、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零件与传动、电动机安装与维修、自动检测技术、虚拟仪器仪表测量、电机与电器CAD/CAM等。 |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电机及电器装配、调试与维修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微特电机安装与维修、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零件与传动、电动机安装与维修、自动检测技术、虚拟仪器仪表测量、电机与电器CAD/CAM等。 |
工业自动化仪表装配与维护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工业自动化仪表装配与维护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化工仪表和自动化系统安装、使用及维修保养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仪表维修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电工电子技术应用、传感与检测技术应用、过程检测仪表使用与维护、过程控制仪表使用与维护、仪表抗干扰技术应用、PLC控制器应用与维护、组态软件应用、DCS控制系统安装与维护、联锁保护技术应用、仪表安装与维修、综合实训等。 |
化工分析与检验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化工分析与检验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测、化验、分析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化工检验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物理化学、环境化学、化工制图、计量与标准化、化学实验方法应用、环境监测、化学分析、仪器分析、工业分析、化工生产技术应用、污染控制技术应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应用、化验室管理、常用分析仪器维护、专业实训等。 |
化工工艺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化工工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化工生产的工艺运行,生产操作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化工总控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无机化学、有机化工工艺、化工单元过程及操作、化工常用设备、物理化学、化工分析、工业水处理、化工典型装置运行、化工仿真实训、专业实训。 |
商务文秘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商务文秘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商务文书、秘书工作的中级技能人才(秘书、计算机操作员)。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礼仪与形体训练、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常用办公软件使用、计算机文字录入、应用文写作、速写与速度技巧、秘书实务、商务英语应用、商务会议模拟实训、会展工作模拟实训等。 |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电机及电器装配、调试与维修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微特电机安装与维修、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零件与传动、电动机安装与维修、自动检测技术、虚拟仪器仪表测量、电机与电器CAD/CAM等。 |
变配电设备运行维护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变配电设备运行维护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变配电设备运行、检测、维修等工作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开关电器检修、半导体变流技术应用、用电管理与监察、高压成套设备故障检修、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力系统运行与维护、电力企业管理、高压技术等。 |
电子技术应用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电子技术应用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安装、调试和维修无线通信、传输设备、广播视听等电子产品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产品维修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电子线路故障诊断与维修、单片机综合应用、PLC控制电路安装与调试、电子线路仿真与印制板制作、高频电子线路安装与维修、自动检测与传感器应用、表面组装(SMT加工)等。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编程、调试与维修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维修电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PLC控制电路安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设备安装与调试、变频器技术应用、交直流调速系统安装与调试、工厂电气线路设计、传感器技术应用等。 |
工业自动化仪表装配与维护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工业自动化仪表装配与维护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化工仪表和自动化系统安装、使用及维修保养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仪表维修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电工电子技术应用、传感与检测技术应用、过程检测仪表使用与维护、过程控制仪表使用与维护、仪表抗干扰技术应用、PLC控制器应用与维护、组态软件应用、DCS控制系统安装与维护、联锁保护技术应用、仪表安装与维修、综合实训等。 |
机床切削加工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机床切削加工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操作车床,进行工件旋转表面切削加工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车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切削原理与刀具选用、典型夹具结构、典型结构受力分析、金属切削机床典型结构、典型零件加工工艺规程、机械设计基础、常用电力拖动控制线路安装、数控车床操作与编程、车工综合技能等。 |
机械设装配与自动控制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机械设装配与自动控制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机械设备和生产线的制造及装配调试、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装配钳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计算机辅助设计、机械设计基础、典型结构受力分析、液压传动与气动控制技术、常用电力拖动控制线路安装与维修、常用机床电器控制线路安装与维修、金属切削机床结构与维修、铣工技能、装配钳工综合技能等。 |
焊接加工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焊接加工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焊接加工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焊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计算机辅助设计、焊接结构装配图识读、焊条电弧焊技能、气焊与气割技能、等离子弧切割与碳弧气刨技能、气体保护焊技能、埋弧焊技能、焊接接头试验、焊接检验技能、冷作钣金工技能、特种焊接与切割技能、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技能、焊工综合技能等。 。 |
机械设备维修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机械设备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通用设备安装、维修并能进行零件加工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机修钳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计算机辅助设计、机械设计基础、典型结构受力分析、起重机械吊装操作、液压传动与气动控制技术、机床拆装与维修技能、铣工技能、车工技能、特种加工技能、机修钳工综合技能等。 |
环境保护与检测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环境保护与检测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利用理化检验仪器进行环境监测及化学额检验工作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化工检验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环境工程技术、实验室管理、化验室管理、统计基础知识、化学分析技能、仪器分析技能、水质检测综合技能、大气检测综合技能。 |
化工分析与检验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化工分析与检验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测、化验、分析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化工检验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物理化学、环境化学、化工制图、计量与标准化、化学实验方法应用、环境监测、化学分析、仪器分析、工业分析、化工生产技术应用、污染控制技术应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应用、化验室管理、常用分析仪器维护、专业实训等。 |
生物化工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生物化工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生物化工生产操作、产品检验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工化学合成制药工、生物药品制造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单元操作、生物化学基础、微生物学基础、生物化工设备、生化反应工艺、生化药品加工、生物制品分析检测、生化产品营销、生化生产操作技能实训、生化单元生产仿真实训等。 |
化工工艺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化工工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化工生产的工艺运行,生产操作的高级技能人才(高级化工总控工)。 专业主要教学内容:无机化学、有机化工工艺、化工单元过程及操作、化工常用设备、物理化学、化工分析、工业水处理、化工典型装置运行、化工仿真实训、专业实训。 |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基本信息
建校日期:1972
院校类型:技工学校
所在地域:云南 昆明
学校地址:云南开远市开远市西北路299号
招生对象及地区
1.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考试院)公布为准。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